2018湖南芦淞区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招31人】
2.幼师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
面试:根据幼师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时间8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三个内容:钢琴即兴弹唱(3分钟),自选舞蹈(3分钟),命题绘画(60分钟)。面试项目及计分:上微型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其中钢琴即兴弹唱20分,自选舞蹈15分,命题绘画15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6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65分(不含6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3.引进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引进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引进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说课,说课时间8分钟,说课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等相关手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分配到,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 0731-28580628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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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芦淞区面向有教学经验教师幼师招聘教师幼师计划数岗位和资格条件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