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季度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4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个岗位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贫困大学毕业生岗位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綦江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5,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我区服务5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者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二)报考贫困大学生专设岗位,须属于近五年且现还是贫困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大学入学前户口地在綦江区及南川区、江津区、巴南区(含原户口在綦江区、南川区、江津区、巴南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口迁至高校的贫困大学毕业生)。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况之一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由綦江区及南川区、江津区、巴南区就业局确认的“零就业”家庭、区扶贫办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区民政局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2016年、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区内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同类性质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仔细核对自己所学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一览表》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才能报考,否则后果自负),选报符合自己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毕业院校盖章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在报名开始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05月07日9:00至05月09日24:00期间登录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网上考试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于2018年05月12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05月14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培训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05月15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05月23日9:00起至05月26日9:00登录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网上考试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公布。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綦江区培训考试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二)考试与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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