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公告【招20人】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范围内,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
(四)面试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收取费用100元。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现场告知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从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答辩、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中,无人机专业教师、幼师专业教师(表演方向)、计算机网络管理教师岗位:笔试占40%,说课占30%,答辩占30%。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占30%,说课占20%,答辩占20%,专业水平测试占30%。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笔试占30%,说课占30%,答辩占20%,专业水平测试占20%。
3.技能大赛项目指导教师岗位说课占30%,答辩占30%,专业水平测试占40%。
4.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如递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如递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汽车维修专业教师、新能源汽车维修教师、烹饪专业教师岗位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岗位以及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师岗位按说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专业水平测试或说课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咨询电话:85968021,85968023,联系人:宋老师,陈老师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596803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原标题:2018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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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