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江津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34人】
4.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4月9日上午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岗位号19为1:1.5)。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6.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4月12日9:00-4月15日9:30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现场报名
报考附件2、4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临江路244号原新闻社三楼大会议室。
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报考附件2、4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该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笔试。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附件1、3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附件1(岗位号1-7、9-32)、附件3(岗位号63)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附件1(岗位号8)、附件3(岗位号64-87号)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附件1(岗位号1-7、9-32)、附件3(岗位号63)为《解剖学、生理学》,附件1(岗位号8)、附件3(岗位号64-87)为《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半天,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布。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和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和《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岗位号19为1:1.5),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相同笔试科目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公开考核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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