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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0人】

为加强我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5月13日至2000年5月 13 日期间出生);

2、放宽为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取得地省份应与现户籍地省份相一致;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本县内在编人员及委培生报考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同类拨款性质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1会议室(?洲街222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1)《2018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面);(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规定(浙价费【2018】21号)缴纳考试费50元/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的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如报考人员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并认证的学籍信息,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前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成绩证明,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4、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不开考的招聘计划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17年5月14 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 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到缴费处缴费、领取缴费发票并上交报名材料。

(二)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7室:?洲街222号)。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验证),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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