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藏高校毕业生考录医疗岗公告【招1190人】
6、藏医药护理类(Z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Z类)》主要测查与藏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藏医(药)、藏医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藏医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藏医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藏医(药)、藏医护理(藏医学专业知识占50%、现代医学护理学知识占50%)两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三)考区设置
此次考录笔试共设12个考区。其中,区内考区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区5个:咸阳、成都、北京、上海、武汉。考生可自愿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划定分数线
1、在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招考岗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中等职业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小学会计工作人员、中小学医护工作人员等招考岗位分别划定教育系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从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考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共产党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7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共产党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7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汇总。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由自治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八、体检
(一)报考幼教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和报到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西藏自治区2018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自治区考录办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考录工作全过程。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执行,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
联系电话:0891- 6845883 6845872 6198748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18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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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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