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锦州医科大学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资格审查通知
现将锦州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资格审查方式
1.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锦州医科大学人事科(机关楼二楼204室)进行资格审查。
本人不能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查。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和资格审查需要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邮件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可将所需各项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人事处指定邮箱(renshichu754@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资格审查材料”。电子邮件接收截止到5月18日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发送邮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如通过审查进入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资格审查所需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进行现场复审。
三、资格审查内容
1.请下载并打印承诺书(详见附件),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在指定位置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所有已获得的高中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A4纸复印)。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学生证和推荐意见书原件(通常称为毕业生推荐表,推荐表里的内容需填写完整,需要盖章的地方务必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在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把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给单位人事处。
海外归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如户口现为就读集体户口,需提供未迁入集体户口前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5.提供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2份,并加盖档案保存部门的公章。
6.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7.请各位考生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 http://www.cdgdc.edu.cn/)注册个人信息,打印出注册信息。
8.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才可参加面试。请留意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名单上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面试!
五、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16-4673165
监督举报电话:0416-4673174
原标题:锦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