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涟源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162人】
(2)对申请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将应交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本市在职教师不能报考)。
(5)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涟源市工贸职业中专、涟源市三一和涟源市幼儿园定校定岗,即按分岗位报名;其他岗位分学段按学科全市统一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日的第二天上午12:00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7日至8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高中(职业中专)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职业中专)通用教材(其中涟源一中心理学教师笔试内容为针对高中学生教育的心理学知识)。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通用教材(占70%左右)、高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通用教材(占70%左右)、初中通用教材(占30%左右)。
④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其中,各招聘学段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为同一套试卷,其中初中内容占30%左右,高中内容占70%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6月9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面试方法和内容
各岗位面试均为说课。
高中(职业中专):湖南省现行高中(职业中专)一年二期通用教材(其中涟源一中心理学教师面试内容为针对高中学生教育的心理学知识)。
初中:湖南省现行初中二年二期通用教材(其中化学为三年二期教材)。
小学:湖南省现行小学五年二期通用教材。
幼儿园:幼师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小、中、大班内容;体育教师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小、中、大班健康领域内容。
(3)备课时量40分钟,说课时量10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提交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层次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