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骨干教师公告【招30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骨干教师与特殊教育管理人才3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骨干教师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不含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幼儿园正式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应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称号;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教学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9.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对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4日以后出生);
10.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二)选聘特殊教育管理人才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特殊教育管理人才(不含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正式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担任县(区)级及以上特殊教育校级正职满1年或担任校级副职满2年或担任中层干部满3年,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或地市级及以上特殊教育先进称号;
9.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对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特殊教育工作荣誉称号的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4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个人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7日。单位初审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8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骨干教师报名表(岗位:XXX,姓名:XXX)”。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8年6月4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经选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各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指导各选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骨干教师的初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报考特殊教育管理人才的初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教学管理、教育理念等方面要素。
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初试结束后,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但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因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初试的,可增加初选环节,初选后进入初试人员为30人。初选相关信息由选聘单位提前告知考生。
(二)面试。面试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骨干教师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要素。报考特殊教育管理人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引进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七、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原标题: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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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计划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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