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凤冈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招74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1、面试方式根据招聘职位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说课等方式,具体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fenggang.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面试环节及之后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进行公布。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选岗
在此次公开招聘中,同一职位(单位代码职位代码均相同)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放弃的,不再组织重新选岗,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招考办在考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gzfeng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
0851-25220388(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0851-25221942(纪检部门)
原标题:凤冈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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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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