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枞阳县县级医疗单位招聘自聘人员公告【招49人】
四、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
2018年6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入场。
2、地点: 见准考证 。
3、笔试内容:护理人员为基础护理、内、外、妇、儿科护理学知识等,助产士为助产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为会计基础知识与会计实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其次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待遇:享受医院同类自聘人员同等待遇。
如有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不符者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8年枞阳县县级医疗单位公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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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