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六盘水市盘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75名简章
(二)资格审查
对有意到我市工作的人员,由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综合评审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综合评审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办法执行《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综合评审方案》。应聘人数和岗位需求人数比例大于1:1的,根据岗位需求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综合评审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评审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出现分数末位并列的由综合评审组加试。综合评审组根据应聘人员评审成绩、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情况、学籍学业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待定,报名结束时告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在盘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审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综合评审、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后续管理
(一)招聘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招聘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试用期结束起2年内未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者,给予解聘处理;
(三)报名时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招聘人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若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盘州市卫计局,刘伟红:18985377568;
盘州市人民医院,徐敏:15599506321;
盘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魏飞:13639173699;
盘州市中医院,张艳萍:13595865855。
监督电话:0858--3634680。
原标题: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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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