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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季度重庆市武隆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公告【招81人】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20日24: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21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学科,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6日9:00时后登录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9日(9:00-12:00;14:00-17:30) 。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武隆区就业培训中心(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24号)。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武隆区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2)。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舞蹈、幼教、美术学科岗位另加现场实作方式考查专业水平。会计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考查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应带好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1〕326号)执行。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如最后一名签订协议人选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高者确定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用,考生须自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往届毕业生)。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能递补两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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