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新疆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3名,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安心本职工作,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心理学或教育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双证齐全”),有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5.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者优先。
6.心理学博士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072766044@qq.com。
(1)报名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
(3) 导师签名的推荐信。
(4) 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6) 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资格初审及公布:2018年6月11日—6月12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包括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能力测试和专业岗位知识测试。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3)监考人员: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选派人员。
4.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内容:个人自述2分钟,结构化面试6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委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4)成绩查询:招聘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将在学生工作部(处)公示栏中公示,也可电话咨询。
5.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处。
四、其他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在本部门实习1-3个月。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逯朋,电话:0993-2058029
原标题: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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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