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德清县教育局县城所在地外教师选调公告【招43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和调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教〔2011〕6号)、《德清县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号)和需求情况,结合“县管校聘”工作要求,现就县城所在地外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必须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已跨校竞聘交流的教师必须在流入工作满三年。
2.获得县教坛新秀、教学中坚、教学能手、、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服务满三年(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服务满二年(以发文日期为准)。若在同一任教满12年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二、选调岗位
具体详见《2018年县城所在地外教师选调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
1.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11日前到招聘报名,招聘负责审核。报名时须提供《2018年县城所在地外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随带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于6月12日上午将报名情况汇总表报组织人事科庞华忠。
2.选调人员原则上为超编富余学科教师,具体由根据实际确定。高中段、初中段富余学科教师可报考初中段、小学段岗位,其中中心初中段教师可报考本校小学段岗位。
3.招聘制定具体竞岗办法,组织竞岗并确定入围人员。6月14日下班前将入围人员汇总表及其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科庞华忠。
4.县教育局审核后,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教师报名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于2018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并纳入当年直聘人员。
5.咨询电话: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8367916。
四、有关事项
1.各应聘须成立竞岗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师选调工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交流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可参加选调。
3.教职工交流后,岗位聘任须根据新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
4.近三年受到行政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报考。举报电话:0572-8066783。
5.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原标题:德清县教育局2018年县城所在地外教师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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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