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招19人】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局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9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19名,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由县卫计局调配到各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包含医疗卫生机构在职编内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11日下午17时。
3.现场报名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人事办。
(二)报名材料
1.《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承诺书(附件3)1份,须本人亲笔签名。
3.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
(四)其他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名、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