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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水城县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658名简章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658名,详见《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658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0名、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251名、村(居)卫生室209名、中小医178名),详见《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000年6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现场报名,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水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水城县双水新区水城大道)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00元;

2.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认真填写《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财务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报名表》。若考生报名时不如实提供真实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代填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表考生可在水城县政府网上下载,也可以现场领取。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 9:00----11:30

3.考试科目:医务人员:《医学基础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财务、信息管理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须持证件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但该职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笔试成绩为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7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递补对象。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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