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5人】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面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类别: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技术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即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职位组中各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岗位,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57368、0751-2289755。
原标题:新丰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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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