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省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招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其他条件说明
1.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材料。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已发布,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信函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将材料及证书证件的复印件配送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11)”(邮编362500)。信函报名收到报名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4日下午18点。
收件人、联系人:郑老师,邮编: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58957、19942886510
(二)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佐证材料、报到证、本人学习或工作阶段的专业作品(集)(仅报考“数字媒体(数字影像)专任教师”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1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应届毕业生前述证书和材料中若有部分未及时取得的,可先报名同时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各项报名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证件提供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