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吉水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三定向”)面试及后续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赣人发〔2009〕2号),为做好吉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三定向”)面试及后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晓青 县政府副县长
组员:李文俊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家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
卢永晶 县监察委副主任
彭文华 县编办主任
龙迎海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龙迎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监察委、编办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二、面试工作原则
吉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面试实施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回避、监督的原则。
三、资格复审
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三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5日至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吉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三定向”师范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半身彩色照片。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8月底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因时间关系暂未发证,须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测试,还必须注明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和学科)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报考前与所在解除聘用关系;2018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空额递补:7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对资格复审后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现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面试收费标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每人缴纳面试费200元(“特岗”教师不收费)。
四、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五、面试考官抽调
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抽调外地人员组建12个面试考官组。初中语文、小学语文为2个面试小组;初中数学、小学数学为2个面试小组;初中英语、小学英语为2个面试小组;初中物理、化学为1个面试小组,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各为1个面试小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小学科学为1个面试小组;学前教育为1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7名考官,面试考官设主考1名。同时,设监察员、计时计分员各1名。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7月12日
(二)面试地点:吉水县思源实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