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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洛宁县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招30人】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提交地点:洛宁县人社局人事股(县政府一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及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 luoninghr.cn /)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8年7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共两张卷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语文、英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化学、物理、信息技术、生物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5.笔试后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笔试成绩将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 luoninghr.cn /)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单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报考人员面试现场成绩。

3.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5),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 luoninghr.cn /)上通知或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3)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的笔试教育理论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洛宁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 luoninghr.cn /)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登录查看。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县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 luoninghr.cn /)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洛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268620(洛宁县人社局)

66237335(洛宁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66231859(洛宁县纪委监察委)

原标题:2018年洛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1、2018年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5、2018年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洛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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