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嵩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80人】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工作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教师180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100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7月1日,30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小学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为外语的考生报考英语教师职位,所学专业必须为英语专业。(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30。
3、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为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在2018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注: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正对面)410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及户口本。
9、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所交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嵩县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注: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正对面)410室)。
以上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享受加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嵩县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加分待遇。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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