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洛龙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50人】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由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出生年月: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1.初中教师职位36名: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2名、物理3名、化学1名、政治4名、历史1名、地理3名、美术3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4名。
2.小学教师职位114名:语文29名、数学35名、英语23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8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30。
3.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8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及户口本。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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