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丰顺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41人】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代码FSA)、卫生(代码FSB)二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卫生基础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时间若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附件1①②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丰顺县教育局和丰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丰顺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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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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