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长顺县遴选74名县城小学教师公告
随着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增多以及县城周边的整合撤并,大量适龄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县城小学就读,造成县城小学教师数量不足。为解决县城小学教师缺编问题和整合撤并教师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整合撤并及镇(乡、街道)小学公开遴选部分教师到县城三所小学任教。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遴选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等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孙亚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继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日常事务。
二、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把政治品格放在第一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
三、遴选范围
1.整合后分流在县城三所小学跟岗学习的中小学在编教师;
2.在县城三所小学上挂交流学习的中小学在编教师;
3.在长顺县镇(乡、街道)工作满2年(截止2018年7月31日)的小学在编公办教师。
四、遴选职位和职数
本次拟公开遴选教师职位74名(具体职位见附表1)
五、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长顺县中小学任教满两年以上;报考者必须是长顺县镇(乡、街道)中小学在编教师;(三年特岗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师德高尚;
3.近两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5.近三年无违纪违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6.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的。
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采取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遴选。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程序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调剂安置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1.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2.发布信息时间:2018年6月29日——7月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7月5日。
2.报名地点: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 联系电话:6826390。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网上下载)、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近两年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2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