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西陵区专项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1人】
为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西陵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7个岗位,共招聘2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职数见《西陵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具体招聘条件、专业相关要求详见附表《西陵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陵政务门户网(http://www.ycxl.gov.cn/)、西陵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8:00。
2.报名地点: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咨询电话:0717-6916385 (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0717-6927667 (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西陵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如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招聘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报名结束后,由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在实施笔试前,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西陵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及《承诺书》(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报名时提交给报名处,笔试成绩加5分,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准考证发放。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7月20日在西陵区人社局(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18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00,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具体内容: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能力知识、公文写作以及岗位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5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西陵政务门户网、西陵区人社局官方微信上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