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2014辽宁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5人公告【招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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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统招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考核合格,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处理。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察,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发现的虚假报名或者恶意报名,予以取消聘用并5年内不得报考阜新市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处理,有工作单位的,予以通报工作单位。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814767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418-2680035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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