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疗卫生:2014贵州绥阳县医疗卫生系统招聘9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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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表的填写: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时,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 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 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
3.报名缴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考办统一组织,抽部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提供的职位所需证件(复印件)、证明、《报名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公开考试招聘,A类职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开考;B类职位要求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比例才开考,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减,经调减后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职位,调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绥阳门户网、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职位分类情况详见《职位表》,以“职位代码”栏中大写字母为职位分类依据,即职位代码大写字母是“A”的为A类职位,职位代码大写字母是“B”的为B类职位。
3.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A、B两类职位均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
9:00—11:00《综合知识》
14:00—16:3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其他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27日—28日,每天9:00—17: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3号)。
3.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考笔试考试。同时,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体检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候检室。
七、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笔试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按新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如某一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数有调减的,以调减后的计划招聘人数为准)仅为1:1及以下的,该职位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使用相同笔试试题全体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及以上,达不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检一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绥阳门户网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门网站,不电话通知)。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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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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