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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威远县教育系统城区教师考调公告【招26人】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我县城区教师结构,化解城区大班额,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调26名城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1.威远中:面向全省公办在编在职教师;

2.幼儿园、小学、初中:面向本县公办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及名额

共26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考调城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威远中:3名;

2.威远县严陵中学:3名;

3.威远县第一初级中(凤翔中学):3名;

4.威远县严陵镇中心(粮丰校区):3名;

5.威远县实验小:3名;

6.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3名;

7.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城南校区):3名;

8.威远县严陵镇河北街小:3名;

9.威远县第一幼儿园:1名;

10.威远县第二幼儿园:1名。

三、考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视为考核合格);

4.县内报考教师须有在本县农村公办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聘工作满3年及以上;县外报考教师须有5年及以上公办工作经历;

5.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段学科一致;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

6.报考者须经所聘任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镇属二级教师报考同时须经镇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中心校公章;校级干部报考须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外县教师报考还须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7.符合公告具体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对年龄、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为本次考调报名首日(即2018年7月19日),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岗位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2013年9月1日及以后,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获镇政府、镇中心校或县直属校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1次及以上等次的;

3.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等;

4.近五年教育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成果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评选活动中获县级及以上奖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从2013年9月1日起至报名首日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以县级及以上部门文件为依据);

5.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教育局教研室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832-8222295、0832-8222687)

(三)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江市威远县2018年公开考调城区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校级干部由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1张。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其报考的岗位志愿不得更改。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主动咨询有关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贯彻整个考调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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