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环翠区教育系统竞争部分中小学副校长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开竞争部分中小学副校长,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竞争职位
中学副校长2名(业务副校长1名、政工副校长1名),小学副校长5名(业务副校长)。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承担管理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
4.作风民主,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推进学生参与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方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团结,廉洁自律;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现任中层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龄限制。
3.应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岗: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竞争程序及步骤
(一)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推荐后,填写《中小学副校长竞职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各单位主要领导也可主动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竞职。
7月19日上午11点之前,将《中小学副校长竞职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区教育局政工科,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竞岗。
(二)竞职演说
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职演说,主要考察竞岗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对参加竞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依据2018年度中小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竞争岗位作出评价。
(四)讨论决定
根据竞岗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区教育局党委讨论决定后,确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
对将拟任的副校长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工作岗位,由相关的校长聘任。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原标题:环翠区教育系统公开竞争部分中小学副校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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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