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六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员额内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招2人】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将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六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聘用与管理
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核定薪酬待遇。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
2、市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本《公告》由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273828 监督电话:0564-3379848
原标题: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员额内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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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