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兰溪市委办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7人】
4、奖惩情况(20分)
(1)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2)荣获地(市)级、省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先进个人者荣誉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8分。
(3)在校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4)县(市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和院(校)表彰先进不加分。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每次扣10分。
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最多限20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加分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荣获表彰时间认定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时间认定起止时间以当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时间止,向前推5年时间内。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的材料复印件,于8月15日前寄到报考单位的人事科。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的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1、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综合后的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综合后的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3、其他岗位的人员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电子政务办公室公共基础知识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量化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18年兰溪市市委办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招聘范围为“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是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7月26日。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6、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兰溪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如今后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现有政策,此次所招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参公人员,单位参公时将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分流的书。
7、报考乡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中心财务职位的聘用人员分配时,原则上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通用排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见附件。
原标题:2018年兰溪市市委办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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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溪市市委办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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