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寿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招15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2018年寿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8年寿县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明珠幼儿园10名,寿春幼儿园5名,拟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公开自主选岗。
招聘对象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 3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东)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正在基层服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10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3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