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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滨州】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29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击查看>>>2015年山东省【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市直机关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及以下机关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另有约定的人员除外),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

  4.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4年5月5日至1992年5月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6)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的科级以下公务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已经被任命为检察官(包括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

  5.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www.bzrsks.gov.cn(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一览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填写《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后,要及时打印《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bzhrss.gov.cn)、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除需要现场目测的公安机关职位以外)。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有效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资格审查公告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滨州人才网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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