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大姚县教育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教师公告【招19人】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办发〔2013〕36号)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乡镇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坚持在编制内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岗位
根据《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姚县教育局使用事业编制的批复》(大编办复〔2017〕14号)和《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大姚县教育局部分编制调整及使用的通知》(大编发)(大编发〔2018〕10号)要求,2018年,大姚县教育局计划在乡镇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教师19名。具体为: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教师13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其中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公开选调)、数学教师4名(其中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公开选调)、英语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教师5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
(三)大姚一中后勤管理人员1名。
详见《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教师职(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岗位仅面向乡镇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其中,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岗位各2名仅面向金碧镇中心公开选调;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具有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民族中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具有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三)大姚一中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初级中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一中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