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昭通市教育局市直选调公告【招15人】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的2018年增人计划,为缓解市直高职、高中(中专教育)和学前教育因招生规模扩大而带来的教师紧缺的现状,畅通人才流动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昭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直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业务精湛、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4.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岗位要求为副高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公开选调岗位要求为正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面向全市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岗位数
昭通市教育局2018年市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教育局2018年市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到各选调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市直各选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昭通市市直公开选调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专业职称聘用证书、《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确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核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体要求:(1)报考高职高专、中专、中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2)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3)报考管理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校医、财务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校医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选调岗位对专业的审核参照《云南省2018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报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均不能证明岗位所需专业,需提供由盖章(从事此课程教学的)课程表和证明。
四、考试方式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昭通卫生、昭通市一中、昭通市民族中学、昭通市特殊教育、昭通市幼儿园、昭通市育苗幼儿园、昭通市幼儿园北校区的笔试、面试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组织,各具体实施。笔试成绩将由昭通市教育局统一在昭通教育网上进行公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的业务指导,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主要采用教案设计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用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本次公开选调的管理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文字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岗位可以开考,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