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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30人】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 16日—8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1106房间

3.报名时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报到证原件等;报考思政部和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聘书、表彰证书,或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会干部证明(附件4),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须提供原工作院校出具的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在2018年7月底前没有如期毕业者视同不符合条件。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请写清楚姓名和报考专业)。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责任自负。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上的消息,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按要求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者,可以在8月20日11点前到学院现场重新报考其他招聘岗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通知书》入场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前,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招聘岗位的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不足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到低分等额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递补后招聘岗位人数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仍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部分专业面试内容还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面试合格线。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后一周内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社部门和学院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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