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张店区教育系统遴选教师公告【招30人】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遴选后应聘人员在张店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0533-2869883 2278788 2861659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2270366
张店区人社局 0533-3148986
公告网址:张店区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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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教育局
2018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hrss.zibo.gov.cn/art/2018/8/9/art_2387_146747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