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招77人】
根据《定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定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切实做好妇幼保健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聘7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工作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8年定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7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临床医师、医学检验师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8月1日至1983年8月1日期间出生),护士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8月1日至198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附表要求确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我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9:00至8月2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信息应规范填写或选择相应选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等待打印准考证 。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8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选聘人员只参加面试。
公开招聘人员进行面试应遵循以下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8月27日8点30分至10点,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医学知识,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定于2018年8月 28日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拟定于2018年8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