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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市《关于举办宁波市第二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8]84号)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单位)的简介情况具体详见相关(单位)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8:00-15:00,

2、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招聘条件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认定以下9个岗位(招聘9人,具体见下表)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将分别采取试讲、试讲(含技能测试)等或相组合的形式,各招聘岗位考试具体形式详见下表:

(2)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操作技能。试讲形式包括课堂教学和综合(或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测试三类;试讲总分为100分。

试讲(含技能测试)的专业岗位课堂教学和综合(或专业)知识考核占60%、操作技能测试占40%;

试讲(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试讲产生的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3)成绩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海(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教师岗位的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除紧缺专业课教师外,历届毕业生报名时均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录用后两年内;届时未取得的,将不再聘用上岗。

(四)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9183384;联系人:符老师。

(五)监督电话:89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原标题: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岗位表

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公告相关附件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nbhrss.gov.cn/art/2018/8/22/art_7081_267104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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