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0人】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8年9月12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8年9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9月14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0日9:00至9月14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考生须向“区招聘办”提交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和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加盖公章)。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须于2018年9月14日17:00前到“区招聘办”办理减免手续(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三楼碧江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或通过邮件方式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7645192@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发送减免报名费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登录“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医疗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考试类别代码为21。
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铜仁市第二中学(单位代码637)职位笔试科目为《物理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1;碧江区属幼儿园(单位代码638)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2。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满2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村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文件),报考资格条件及任职证明须由碧江区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签署情况属实和同意报考的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碧江区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区教育局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
4.碧江区工勤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编委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5.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正式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文件原件。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区招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方式和成绩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