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沙县教育局考核选聘58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
四、选聘办法
从农村考核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在符合选聘条件的前提下实行“量化计分评比”和“片断教学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计分标准:
1.农村工作年限:从本人任教当年起计算,每在农村工作满一年计1分。
2.年度考核:任教以来年度考核每获等次1次计2分。
3.班主任工作年限(含视同班主任):任教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
4.表彰获奖:任教以来,获得的综合表彰奖,受过多次表彰的只计得分3次。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乡(镇)2分、校级1分。
5.教育科研:⑴任教以来,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多项多次只计得分3次。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含论文、科研报告、论著),校级汇编每篇0.5分;县级汇编每篇1分;市级汇编每篇1.5分;省级汇编每篇2分;CN刊物每篇2.5分。⑵主持完成校级以上(县级以上作为核心成员的须在前三名)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多项多次只计得分3次。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6.赛课(含教学比武)获奖:任教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赛课活动,不含课件、教案、教学录像等参赛获奖。获得多项多次表彰的只计得分3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
7.困难照顾:(1)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城区且有一方长期患癌症、瘫痪、脑中风后遗症、尿毒症等四类重病,需要护理照顾的计5分;(2)本人属独生子女,父母在城区居住且一方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计5分;(3)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一方在县外且长达10年及以上)或丧偶独自照顾子女的计3分;(4)夫妻双方都在农村工作的,其中一方可计3分。
8.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优先选聘。
9.夫妻双方都在郑湖乡、湖源乡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或有一方在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满20年的,优先选聘。
(二)片断教学面试:(时间另定)
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选聘。
五、选聘程序
(一)符合参加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首先向任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按下达的选聘学科及人数,组织审核、量化计分;经审核、量化符合考核选聘条件的人员,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选聘人员,并在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对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计分评选,根据各校推荐的选聘人员的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面试人员,得分相同者,依次以教龄长、工龄长、专业技术职务高、年龄大者优先。
(三)对确定拟面试人员进行片断教学面试,面试合格后即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
(四)正式选聘人员先确定沙县城关第一小学教师名额人选,再按志愿选择,若按志愿选聘名额不满或超过的,则由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若不服从调剂安排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沙县教育公开栏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材料报送
各校符合考核选聘条件人员,由统一将《2018年沙县考核选聘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申请表》、《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见附件2、3),推荐的选聘人员基本条件证件(个人家庭特殊困难的需提供困难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和计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8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其中《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电子版需用U盘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各农村要认真学习选聘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和办法,熟悉程序和步骤。并通过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让每位教师准确把握考核选聘政策,掌握考核选聘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各农村必须认真审核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考核选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各申请考核选聘教师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一)成立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社会文史办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对考核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855822。
原标题:沙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公开考核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任教的通知
点击下载>>>1-3.docx
1.沙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沙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考核选聘缺科教师量化计分评比汇总表
沙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sxjyj_tzgg/201808/t20180831_1196698.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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