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垫江县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14名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共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编办、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渝发改社〔2010〕639 号)等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定向到垫江县的2018年毕业的14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数量详见《垫江县2018年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定向到垫江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 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未取得定向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
4.资格审核。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共同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现场审核,资审合格者予以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名资格验证人员、审核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须在相关验证和审核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在《报名表》上注明审核结果和签名。
(二)考核
分学业成绩考核和面试。
1.学业成绩,按大学期间所有必修课成绩之和除以科数,即得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2018年9月8日(星期六),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9月8日8:30前到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参加面试,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生考核总成绩=学业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