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太原市中医院招聘公告【招19人】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主任医师岗位和博士岗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容量时,由经办考试机构随机分组进行考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入围名额。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日内在山西省中医院网站(www.sxzyy.com)查询个人成绩。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山西省中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我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面试结束当天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www.sxzyy.com)公示,公示期限5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所有体检、复检、会诊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以毕业鉴定或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原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以招聘单位正式文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考核。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中医院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4668296
监督电话:0351—46683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标题:山西省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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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医院
2018年9月12日
来源:http://www.tyszyf.gov.cn/news_view.php?id=117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