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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阿坝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3.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网络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4.资格初审。州、县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卫生类临床岗位报考者学历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学历审核”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医疗卫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退费的由考生之家网站向报考人员退费。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10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 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国情、省情、州情及职业能力测试等。

《卫生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相关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考试各科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19日前后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2018年11月21日前后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因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全州面试工作的组织指导。由州卫计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级别:初级〔士〕,类别:护理学)”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辞职、辞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聘的证明书。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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