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石河子大学药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名,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3.2018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个人自愿报名。
2.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表、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至1148532377@qq.com,截止时间2018年10月7日(星期日),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及公布:10月8日(星期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于10月9日(星期二)通过药学院主页公布。
4.现场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10月9日(星期二)全天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验证,逾期不候。地点: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党政办。
应聘者需发送及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党员证明、自荐材料、英语过级证书、本硕学历证明或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就业推荐表)。
(2)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原件;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化水平,以及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基本相关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1)时间:10月10日(星期三)
(2)地点:另行通知
(3)携带身份证,按考号和对应的序号就座;
(4)笔试成绩于当天下午或隔天在药学院主页公布,按考号查询。
五、面试
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并通知笔试成绩排名前3名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1)面试内容:个人自述3分钟,回答问题7分钟;
(2)面试时间:10月11日(星期四)下午;
(3)面试地点:药学院三楼会议室;
(4)综合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将于10月12日(星期五)在药学院主页公布,按考号查询。
六、讨论决定
根据学院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学院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上报大学人事处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环节。
七、政治审查
通过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的应聘人员,学院组织政审工作,政审通过者,上报人事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王艳 电话:2057005 18999328676
学生工作办公室:吕诗莹 电话: 18999738791
原标题: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18年辅导员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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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18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shzu.edu.cn/2018/0929/c3a116374/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