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孜州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0人】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0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8年10月17日17:3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于2018年10月20日左右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10月24日—10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8年10月27日11: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
本次考试只笔试,不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题)包含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知识分类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综合题)
临床医学解剖学、诊断学、生理学
药学医用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
卫生检验医用化学、生物化学、临床检验基础
医学影像解剖学、诊断学
(二)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
上午《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综合知识》
(三)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的规定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士官、学员、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必须出具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必须同时具备的材料还包括:个人年度考核表或鉴定表、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学员证》、《义务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于2018年10月24日-25日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50%+《综合知识》×50%+政策性加分。
七、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未达到45分、考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15日左右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