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招聘公告【招48人】
(四)试工与考察
1.时间:以通知为准。
2.地点:所报名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新疆肿瘤医院”)上公示。
(五)面试
1.时间:以通知为准,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试用考核×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可经医院批准按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4.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新疆肿瘤医院”)上公示。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
时间:以通知为准,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七)资格审核复审
时间:以通知为准,地点另行通知。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应聘岗位和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招聘结果报大学审批,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新疆肿瘤医院”)上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四、组织和监督
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学院(医院)纪检委的监督。
招聘联系电话:0991-7968010
监督电话:0991-7968097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2018年秋季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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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2018年秋季公开招聘需求计划.doc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原文链接:http://www.xjmu.edu.cn/info/1061/715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