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选聘人员公告【招20人】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到2018年10月8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招考专业由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24时。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wzvcst.cn/info/1078/11802.htm),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扫描件(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发送至wznky@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选聘××应聘××岗位”字样)。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7-88423592。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10月23日至10月24日8:30-11:30,14:00-16:00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楼五楼会议室(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教科研岗位
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其他岗位
采用专业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在20分钟之内,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6:1,则先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然后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综合比选人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比选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说明: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专业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