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81人】
(三)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考核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拟聘单位及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3)办法的,还可按规定享受我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补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合川区教育委员会:023-42824178;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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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文章来源:http://hcrlsb.hc.gov.cn/zkxx/201810/t20181022_128634.htm
(责任编辑:李明)